https://vocus.cc/article/64c1d2e6fd89780001168124
台灣也才進步沒多久
可能有人已經忘記黃效先案
這算台灣最大咖的甲甲殺人案
犯嫌父親是作戰時因功獲得免死金牌的黨國功臣
兒子卻… 還殺人 甚至利用鞭炮聲想掩人耳目
法官當時認定肛交叫做 “變態性行為”
可看判決書敘述
足見當時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
“國大代表趙班斧更是投書《聯合報》:「黃效先並沒有卑鄙下流的同性戀行為」,籲「為
先烈遺孤留一線生機。」”
甚至連國大代表都直說那是卑劣下流的行為
後來社會的同性戀價值進步
官方才從“變態性行為” 正名為肛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