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沈繼昌
3.完整新聞標題:
移工「3貼」遭攔查!竟對警動粗+掩護酒駕騎士落跑 2人遭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3名越南籍移工去年6月間三貼共乘一輛電動自行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海山路時,蘆竹分局
巡邏員警發現超載,示意停車受檢,看到騎士臉色紅潤疑似酒駕,欲進行酒測時,騎士則趁
隙逃逸,員警見狀追逐,2人發生扭打,同夥2名移工也上前攔阻,掩護騎士逃逸,造成員警
雙手擦挫傷;桃園地院審結依傷害罪將黃姓、阮姓移工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還
可上訴。
檢警調查,越南籍黃姓、阮姓移工,去年6月2日晚間與姓名不詳之越南籍移工共乘電動自行
車,行經蘆竹區海山路2段、中海巷口時,因違規超載被巡邏之桃園市警局交大蘆竹分隊吳
姓員警依法攔查,吳員查出姓名不詳騎士臉色紅潤,經以酒精測定感知棒測試後呈現酒精反
應,遂以無線電呼叫同仁攜帶酒測器到場支援,並請騎士出示證件以確認身分。
未料,騎士見狀突然趁隙往後逃逸,吳員見狀緊追在後,過程中騎士不慎跌倒在地,吳員趕
上來欲拘捕時,2人發生扭打,一旁的黃姓、阮姓移工見狀,徒手拉扯與環抱吳員身體企圖
妨害拘捕騎士,騎士則藉機逃離現場,黃、阮2人以強暴方式妨害吳員執行公務,導致員警
雙手有擦挫等傷害,隨後線上支援警力到場,將黃、阮2人依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桃
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地檢署複訊後將黃、阮2人依妨害公務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黃姓、阮姓移工在偵訊中均否認犯行,辯稱只是想把2人拉開,沒有
阻礙警察辦案;法官審酌,被告2人恣意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員警施以強暴,致使告訴人雙手
有擦挫傷害;法官衡量被告2人無犯罪紀錄之素行、否認犯行且尚未與告訴人達成民事上和
解、賠償損害,被告2人均係越南籍人士,在我國並無其他刑事犯罪之前案紀錄,法官認為
均無依刑法第95條諭知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之必要,審結依傷害罪,分別判處
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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