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iWIN滅二次元動漫 陳建仁的大外宣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24-02-18 19:43:35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銘言:
: 早在2016/11/29陳建仁就會面國際組織ECPAT與INHOPE的主席
: 當時就承諾台灣的立法標準會向他們希望的看齊
: ECPAT和INHOPE他們的標準就是依據"盧森堡準則"
: (Terminology Guidelines for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from Sexual
: Exploitation and Sexual Abuse)
: 而盧森堡準則早就把二次元列入項目內
: https://i.imgur.com/0daiobd.png
: 台灣展翅協會翻譯的中文版又把範圍鎖定日本漫畫(manga)與動畫(anime)
: https://i.imgur.com/GcYhQfc.png
: https://www.ecpat.org.tw/NewsList.aspx?ID=1560&pg=1&d=4805
: 由於憲法617號釋字對色情產業的保護 政府找不到機會出手
: 直到韓國N號房事件讓政府找到機會大修"兒少年性剝削條例"
: 你真的以為當初政府修法沒想到二次元?
: 法案通過馬上就去國際組織INHOPE上面大外宣
: 我們把漫畫動畫也禁止了 可以判一年以上刑期 原文和網站為下
: https://i.imgur.com/n8ap561.png
: https://reurl.cc/yYoKeE
: 不要天真衛福部司長 張秀鴛一個事務官敢越過法務部 數位部 文化部擴權
: 牽扯大這麼龐大的動漫產業 一個基層幹上來的事務官沒一點Sense?
: 敢這樣幹就是她的個人信仰與來自上面的力挺
: 管制動漫已經大外宣出去的東西怎麼可能會去改變?
中華民國刑法339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
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台灣搞詐騙五年以下
真的判詐騙 有的還不用關或關幾個月
詐騙實際上有受害者
反觀畫漫畫沒影響誰 抓去關至少先一年起跳
這就是民主國家喔?
反正獨裁政權又離我們更近了
一堆詐欺都搞不定了還要管到大家腦袋在想什麼
根本類文字獄或思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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