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不管怎麼說這都太超過比例原則了
部隊薪水才多少 家裡有位不能工作的孕妻
在這個年代只有40%覺得還能過得很好
人家下班幫老婆多賺一點不行?
不然公務員都上班炒股大家才滿意?
以後家裡有產業的都汰除好了
家裡種田 回家務農 汰除
家裡做夜市攤車 幫忙擺攤 汰除
家裡開小吃店 回家端盤洗碗 汰除
家裡貨運瓦斯行 幫忙送貨 汰除
家裡二手車行 幫忙洗車 汰除
我們來看看國軍還能剩多少人
再者這憑什麼法源依據蒐證 沒有違法的部份?
這種受到公權力迫害的 訴願成功勢在必行
建議國家轉頭就向這些尸位素餐
運用公權力迫害當事人的跳樑小丑追討相關費用
難怪口口聲聲要恢復軍審體系打臉當初的自己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比較方便嘛
別人家小孩死不完 這就是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