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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妻劈「高雄金城武」 又告白前男友「希望一個懂我又寵我的人」
4.完整新聞內文:
黃姓女子與從事電子業、年薪破百萬的余男結婚9年後,跟自稱「高雄金城武」、月薪僅3
萬多元的科技公司小工程師發生不倫戀,黃女心煩意亂找前男友訴苦,又告白「如果你是
我男友那該多好」,結果小工程師和前男友都被余男提告求償;法官認為,前男友曾拒絕
黃女告白,判免賠,但小工程師和黃女確實有不當往來,判賠6萬元。
判決指出,黃女與余男2003年結婚,余男任職電子業,收入頗佳,年薪破百萬,讓兩人生
活無憂;黃女婚後9年,結識在科技公司上班,擔任基層工程師、月薪僅3萬元的顏男,兩
人交往後,時常透過LINE互傳情意,黃女撒嬌說「我很寵男友」,顏男開心回覆「聽到你
嬌喘的時候,差點把持不住」、「俗話說,沒有什麼事情不能打砲解決,一炮不夠那就打
兩炮」。
兩人濃情蜜意一段時間後,黃女出現罪惡感,於是找上高中時期的陳姓前男友訴苦,陳男
耐心開導她時,黃女竟又再度動心,向陳告白「如果你是我男友那該多好」、「我是真的
這樣希望,一個懂我又寵我的人」,但陳不想再走回頭路,拒絕黃女告白,勸她「我也希
望,但...你是不可能一顆心裝兩個人的」。
余男事後發現老婆劈腿,蒐證後向顏、陳各提告求償50萬和10萬。高雄地院審理時,顏男
說自己不知黃女有老公,誤會她是離婚,且兩人只有單純的朋友,沒有交往,但法官根據
兩人對話紀錄,認定兩人確實有不當往來,判他應賠6萬元;至於陳男部分,法官認為陳
男有拒絕黃女告白,兩人應該沒有交往,因此判他不用賠錢,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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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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