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蕭美琴挨告副總統當選無效 移由台灣高等

作者: enskyzuso (陰蝨及乳首)   2024-02-21 10:40:06
1.媒體來源:
中央通訊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
3.完整新聞標題:
蕭美琴挨告副總統當選無效 移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遭民眾提告指控她不符參選資格,
沒有中華民國國籍,應當選無效,並聲請保全證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無審判權,
日前裁定案件移送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指出,曾姓及莊姓民眾提起行政訴訟及聲請保全證據主張,公民有
權選舉總統、副總統,他們有權起訴及兼聲請保全證據,聲請保全蕭美琴取得中華民國身
分證資料,以證明她無參選副總統的身分。
2名民眾主張,蕭美琴自傳自承其母親為美國人,出生時即具有美國國籍,並無中華民國
國籍,民國90年當選僑選立委,於91年放棄美國籍,並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取得台灣戶籍
,其是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與法律規定的副總統候選人的參選資格不符。
2人還說,蕭美琴如果不曾放棄美國國籍,甚且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或副總
統候選人,如她確有放棄美國國籍,應提出「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
以證明其放棄美國國籍的說法為真,聲明及請求法院判決蕭美琴於中華民國第16任副總統
當選無效。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05條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應
專屬於中央政府所在地的高等法院管轄,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2人提出行政訴訟,自有
違誤,因此依職權將本件移送至有受理權限的管轄法院,即台灣高等法院。可抗告。(編
輯:張銘坤)1130220
#中華民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蕭美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2200101.aspx
6.備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