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綜藝主持人性侵「恐慌症男」! 嗆聲:

作者: BMWi3 (在那叫什麼)   2024-02-22 13:03:05
狂甲叫吳欽憲
,讀台中一中時期同學就有遠見知道好好保護自己
,果然長大後跟狂甲見面開手機錄影也難逃魔掌
,一審狂甲還無罪
,珍惜生命遠離某族群
地院判決書
https://reurl.cc/09y6mo
高院I判決書
https://reurl.cc/77Wjdk
111年度侵上訴字第16號
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欽憲
乙○○於民國110年1月31日凌晨1時許,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患有恐慌症而欲找人聊天之甲
男(代號AB000-A110070,真實姓名詳卷,下稱甲男),竟心生色慾,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
,以見面聊天為由,邀約甲男至其位於臺中市○區○○路0○00號「學學堂文創店」(住處)
,甲男於當日凌晨2時許搭乘計程車抵達「學學堂文創店」附近之便利商店,乙○○即騎乘
車牌號碼000-0000號機車前往接載甲男至其上址店內(住處)後,以遙控器拉下鐵門,於兩人
談話過程中,乙○○向甲男恫嚇稱「我就想看看你是怎樣的人,這個時間點誰會出來跟你聊
正經的事」等語,甲男始驚覺有異而趁機開啟手機錄影功能
「我想要看這種有恐慌症或有焦慮的這種人,被幹會叫成什麼樣子,我想要看這種人壓抑了
這麼久,就沒有性慾了好可憐……就像我跟你說這麼多正經的,你說有可能嗎,下一秒我想
幹你,看你會怎樣」等語,同時強拉甲男至該址2樓處,以下體磨蹭甲男的下體,甲男趁隙
逃至該址1樓處,乙○○亦旋即跟隨下樓,甲男因害怕而恐慌症發作癱軟在地、全身抽筋,
乙○○見狀,又強行將甲男衣褲脫下,不顧甲男已表示不願與其發生性行為,並以手將其推
開,仍強行壓制甲男之反抗,以口腔含住甲男生殖器施以口交,復以手指插入甲男肛門內強
摳,及以手握住甲男生殖器打手槍,以上開方式違反甲男之意願而對甲男強制性交得逞。
https://reurl.cc/L4ZXMy
考上台中一中後依然名列前茅,是大家眼中的高材生。或許是因為表現太亮眼;又或許是因
為太愛現,學生時期的吳欽憲經常不見容於同儕團體,成為被排擠的對象。
原本認為可以考上台大戲劇系,陰錯陽差吳欽憲最後唸了高師大地理系,並且繼續前往台師
大地理研究所深造。為了進軍演藝圈,吳欽憲參加民視演員訓練班,並且成為「百戰大勝利
」與吳宗憲搭檔主持,也曾參與「極道學園」的演出,然而當藝人節目有一搭沒一搭,吳欽
憲也同時在學校兼課,期間長達6年之久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4680
家長說,今年暑假先修課程,吳欽憲教到「鹿港摸乳巷」一節,一臉猥褻地強調「摸乳巷就
是抓奶子巷」,眼睛則盯著發育較好的女同學,同時兩手在空中轉動作出摸乳狀。台下的小
女生為之傻眼,感覺「老師真的超變態!」
學生不會答 竟以被強姦比喻
張姓家長表示,十二月十九日,吳欽憲又故態復萌,一名女生答不出問題,他輕佻表示「有
人被強姦後,就會失去記憶」。一名女同學聽不下去,鼓起勇氣抗議:「老師你這樣講不對
,讓人家聽了很不舒服」。吳欽憲聞言勃然大怒,要求學生站到講台上,痛罵她小太妹、不
良少女,罵得學生當場落淚。
知名綜藝主持性侵恐慌症男子 噁嗆:把你全身脫光狠狠X你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120/2423201.htm
※ 引述 《botnet (反甲連-宣傳長)》 之銘言:
:  
: 自由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4584918
: 前綜藝主持人性侵「恐慌症男」! 嗆聲:把你全身脫光狠X你一頓
:  
: 曾擔任國中與高中教師、電視台簽約藝人,與藝人吳宗憲搭檔主持《百變大勝利》節目,

: 前於中部經營「文創店」的吳姓男子,2021年於網路的男同志聊天室,認識罹患恐慌症的

: 強,兩人約會時,吳男恐嚇「我想要看這種有恐慌症或有焦慮的這種人,被X會叫成什麼

: 子」,將阿強性侵害得逞,刑事部分判刑3年6月,民事部分,阿強索賠70萬元,法院判決

: 如數賠償70萬元,全案確定。
:  
: 吳男曾參與綜藝節目主持,也曾參與電影拍攝,之後經營文創店,判決書指出,他於2021

: 1月31日凌晨,透過網路認識罹患恐慌症的阿強(化名),兩人見面之後,他將阿強帶到

: 創店,拉下鐵門之後,「我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你全身脫光,然後狠狠的X你一頓,然

: 讓你知道有多爽,然後你就開開心心坐車回家」、「我想要看這種有恐慌症或有焦慮的這

: 人,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之後將阿強性侵害得逞。
:  
: 刑事部分,一審判決吳男無罪,不過,二審卻依強制性交罪,改判吳男3年6月,理由是阿

: 並無與吳男發生性關係之意,且於過程之中,曾拒絕與吳男發生關係,最高法院維持二審

: 決確定。
:  
: 民事部分,阿強索賠70萬元,台中地院一審時,吳男沒有出庭,沒有聲明或陳述,一審判

: 應賠償70萬元,吳男上訴二審,指並無證據顯示他性侵害阿強,且阿強求償金額太高,高

: 法院台中分院卻認為,包括刑事判決,以及阿強身上的傷勢等,都證明吳男性侵害,駁回

: 訴,維持一審的賠償70萬元原判決,全案確定。
:  
: 吳男在2007年間,被家長指控說,他在課程中教到「鹿港摸乳巷」章節時,一臉猥褻說「

: 乳巷就是抓奶子巷」,眼睛則盯著女學生,兩手在空中轉動作出摸乳狀,之後又曾對答不

: 問題的女學生說,「有人被強姦後,就會失去記憶」,吳男的說法是,自己曾經跟吳宗憲

: 綜藝節目主持,嘗試用幽默手法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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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姓藝人是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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