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atbear (肉圓熊)》之銘言
: 另外像加拿大這
: 路口綠燈確實是不能無故減速
: 若無特殊原因,須保持速度通過綠燈
: 在綠燈路口無故減速太多很可能被後車按喇叭
台灣也是啊,先不說路口綠不綠燈,無故緊急剎車基本就是兩種,
1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大部分會判後車有責任,前車無責任
2是前車無故煞車-大部分責任是前車,少部分後車
有沒有第3種我不確定
: 不過如果有看到人車在路中還是要煞停
: 即使是別人違規,不代表撞下去沒責任
然後路人在路中間,基本上駕駛沒有煞車,在台灣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什麼處罰
我不知道有些駕駛為什麼開車騎車只能看到前方一公尺,
只能看到前方一公尺,
只能看到前方一公尺,
對,感覺有的駕駛視線距離就是這麼短,
我騎車的視線距離大概是前方20公尺+左右15公尺,(就是一個扇形?或等腰矩形
大部分肇事的影片,感覺駕駛都沒有看前方遠距離以及左右...
轉彎a柱那種大多是騙人,為了推託責任而已,你開車看遠一點,除非對方是突然衝出,
不然原本在路上走的,你也應該會看到(實例是經常有慢慢走在斑馬線的被轉彎車撞到,
大概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