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劉宛琳
台灣中選會重送不在籍投票法草案 僅限公投 不納選舉
台灣中選會2021年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由於立法院尚未處理,因
屆期不連續的關係,中選會今天再度在行政院會提案並通過。草案規範投票日無法返回戶
籍地投票之具投票權之民眾,可在60天前透過申請進行移轉投票。不過,草案僅針對公民
投票,未納公職人員選舉。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不在籍投票之實施歷經多年討論,對於制度內涵及實施方式各
方意見不一,因此以公民投票作為推動不在籍投票之開端,其實施經驗也可作為未來公職
人員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之參考。
草案指出,公投不在籍投票為申請制,民眾以書面或線上方式兩種方式申請申請期間為發
布受理公投不在籍投票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前60天止。移轉投票地除了去戶籍地以外的投開
票所投票,山地、離島或偏遠地區民眾可於同一縣市其他投票所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則可以在工作地投票。
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475/778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