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公車司機和少年聊自慰 誘脫褲硬推包皮害他慘叫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陳姓公車司機趁車上僅剩1名少年乘客時,和他談論自慰、包皮話題,誘使他脫褲伸
手碰生殖器,不顧少年扭動反抗,強行將他包皮撥到深處,對方痛到不斷尖叫;法院審酌
陳賠償1萬元和少年及父母和解,家屬認為陳是出於好意幫少年檢查,依強制猥褻罪判陳1
年10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2023年7月26日晚上9點多駕駛公車經南屯區三民西路,見車內只剩下少年
1人,就故意將車停靠在路邊還關閉車內燈光,並以討論自慰、包皮長度及割包皮等理由
,誘使少年自行脫下褲子。
陳又未經少年同意,突然伸手撫摸他生殖器,對方突遭襲感到驚訝、疼痛,也不斷大聲尖
叫閃躲明確表示拒絕,但陳男仍不肯停手繼續摸,事後少年回家報警提告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陳男矢口否認猥褻,辯稱少年說後面女乘客一直盯著他,要等對方下車
後跟他講事情,後來才停車、關燈走過去問他何事,少年就自稱喜歡聞女生坐過的位置,
他就問有無自慰、能否給他看包皮等,少年自行褪去包皮時就尖叫,他沒有強行出手摸。
少年證稱,因陳很熱情聊天,當天說要幫他看包皮,因自己也好奇包皮長短才脫褲給他看
,但沒想到陳會用摸的,也沒想到會被陳撥到那麼裡面,當下因為會痛就尖叫、扭動要閃
開,案發時不清楚這涉及身體自主權問題,後來越想越不對。
法院勘驗公車監視器,發現陳說「你的包皮太長,這樣推會不會痛?」過程少年持續尖叫
,陳又說「你不要動,你不要忍」、「我跟你講你這包皮要割」等,可見少年當時疼痛拒
絕,陳仍無視命他不要動,強行摸生殖器將包皮推至深處,才釀少年一再尖叫。
法院審酌,陳男和少年父母達成調解賠償1萬元,父母均不追究,並認為陳碰兒子生殖器
不適當,但也是好意幫助,感謝他出於善意檢查兒子包皮是否過長,少年也對量刑無意見
,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
法院衡量一切情狀後,依利用駕駛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強制猥褻罪判陳
1年10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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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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