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鏡周刊寫12年前以第一名的從東吳法律系畢業
,選擇擔任法務,卻因要陪老闆吃飯及到外地出差,工作半年多就決定轉戰公職。
東吳法律系這樣出路算好還是不好啊
國立頂大法律系不是大部份都會考上律師
,只有少數人像阿苗112還考不上律師的
當法務不是考上律師前的跳板嗎?
連吃四年乙看起來是卡薦7直到年功俸到頂上不上去了
※ 引述 《efbnm753 (口交惡徒 你今晚的惡夢)》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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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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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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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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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蔡佩旻、許權毅/雲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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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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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風美女吳安琪閃辭!正職連4年考績乙等 做直銷月薪翻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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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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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林縣政府政風處一名美女科員吳安琪,去年申請留職停薪獲准,卻在該期間從事美容、
: 直銷工作,一個月收入高達80萬,是吳安琪擔任科員月薪5萬的13倍,也躍身「鑽石級天
: 后」。吳違法兼職被檢舉,雲縣政風處調查後指出,直銷工作屬於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
: 服務法第14條,吳已在23日提出辭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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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了解,吳安琪是雲林縣政府政風處預防科科員,先前曾在雲林地檢署任職,近2年轉而
: 進入雲縣府任職,屬於七職等,月薪接近5萬元。不過吳工作態度不積極、缺乏熱情,已
: 經連續4年考績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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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安琪在去年11月以「照顧外公」為由申請留職停薪獲准,請假時長從去年12月18日至今
: 年6月17日,總計半年。請假前,吳曾向人事處詢問,留職停薪期間是否可以兼職?人事
: 處回答可以,吳便進入一家美容護膚店兼職。
: 不料,雲縣府今年1月收到她違法兼職檢舉,經調查,才發現吳不只兼職美容業,還加入
: 直銷,觸碰法律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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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安琪在臉書、IG分享直銷產品,從科員化身美女網紅,從事直銷業不到1個月就躍身「
: 鑽石級」,據悉月入含獎金、分紅在內,飆高至80萬元,換算約是擔任科員月薪的13倍之
: 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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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風處副處長蕭明基表示,吳在美容工作室是兼職接案,符合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五
: 條第一項第四款,「申請留職停薪者,期間得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且毋需
: 經權責機關同意或備查」。但直銷工作屬於商業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
: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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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了解,吳安琪被檢舉後,已經在本月23日提出辭呈,目前仍在跑流程中。雲縣府將按公
: 務員服務法第23條規定,召開考紀會追究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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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26/2689266.htm#ixzz8Sofzkl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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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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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離職了還有啥行政責任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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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賺一年等於你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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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子才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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