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王定傳
3.完整新聞標題:
接送時猥褻、性侵2女童 美語安親班狼司機判刑1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某美語安親班64歲的外聘司機黃男,去年7月趁開車接送2名8歲女童上下課機會,在光天化日
之下、把車停在大馬路上對2名女童伸出狼爪, 包括猥褻親吻、摸肚子及下體,甚至還對其中
一名女童犯下強制性交惡行,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猥褻共8罪,判
處黃男12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7月1日至17日之間,負責接送學生上下課的黃男,利用開車接送女童機會,
拿出200元要2人到超商買零食,隨後把車停在路旁,趁女童返回後,以不配合「明天就不給
妳100元」為由,在後座 強行親吻女童,甚至伸手撫摸下體,對2女童猥褻總計7次。
不僅如此,去年7月28日下午5時許,黃男故技重施,拿200元給2女童要她們去買零食,隨後
又 在車上強脫其中1名女童內褲,無視被害者拒絕、抗拒,強行以生殖器觸碰她下體 ;被害者
事後向母親哭訴,全案因而曝光,黃男辯稱只有摸過其中一名女童1次,絕無強制性交,也沒
有摸過另一名女童。
合議庭綜合被害者指證等證據判定黃男有罪,斥責他不知遵守職責、愛護幼童,竟為逞一己
性慾,未慮及被害人身心健康,對被害者犯案,惡性非輕,已對被害人的人格發展及心靈健
全造成不良影響,事後否認犯行,亦未和解賠償,判刑1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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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台男整天性侵、強姦女性,真的很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