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
神秘情報員瞎掰情資!2軍官詐領布建費 爽撈千萬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女上校蘇永玲與中校蘇薪名,夥同女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等人從
2018年起捏造不存在大陸情報人員和假情資,詐領布建工作經費達1640萬餘元,更涉透過
親友帳戶藏匿贓款,雙蘇自去年6月羈押至今。士林地院今(29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公
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判處蘇永玲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
權6年,蘇薪名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5年。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主要任務為收集關於大陸政治與軍事的活動,更是我國唯一的諜報行動
單位。豈料,局內中校蘇薪名從2018年4月起,以假情報詐領獎金,更私下傳授「作弊撇
步」給其他情報人員,惡劣的是,上校蘇永玲卻從中護航,2人將國庫當個人小金庫般任
意使用,5年間詐領逾千萬元工作經費與布建獎金。
全案經軍情局主動發覺報請指揮調查,去年6月15日士檢國安專責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國
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偵辦,依經費核發、情蒐績效統計表等,認蘇女從2016年至2023年間,
夥同江芳瑜共同詐領約1000萬元;2017年至2021年間,蘇男夥同徐之心詐領約140萬元;
蘇男2018年至2019年間又詐領約190萬元及10萬元美金,不法所得共1640萬餘元,甚至透
過不知情第3人帳戶洗錢。
同年10月12日偵結起訴雙蘇,士院承審法官裁定續押,蘇女提準抗告,她主張已坦認犯罪
並繳回犯罪所得,請求撤銷羈押,法院駁回聲請;今年1月4日檢方再依貪汙治罪條例「公
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蘇
薪名。
法院考量案情涉國家機密,採不公開方式審理,起訴至判決共140天,今上午10點宣判,
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判處蘇永玲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6年,蘇薪名有期徒刑6
年,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至於,上校江芳瑜、中校徐之心,3月5日法院將首次開
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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