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這個優秀的思路
依照一般比賽的慣例
應該是2.3名先爭奪決賽權
如果有很多競爭者就單敗淘汰賽
5VS6勝者再VS4>>VS3>>VS2
每次選舉最多投5次票避免擾民
還有單一選區制也都應比照辦理
※ 引述《DoncicInPTT (東七七)》之銘言:
: 很好啊,
: 如果以後有三組候選人,
: 投票出來如果三個未過半
: 應該新增第三名敗部復活
: 否則第三名的權益沒有人保障!!
: 我我建議第一第二要再選一次後,
: 要再跟第三名選一次!!
: 要單獨贏過兩次,才有資格當選總統!
: 而且要贏過第三名,
: 才有當總統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