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03-05 20:04:55憲法其實規定的很清楚
就是票多的嬴 票少的輸
寫這麼清楚而且沒有爭議與灰色
那你用法律去硬是要改成過半才算嬴
那就明確違憲嘛
而且這會造成一個問題喔
我來舉個例子
比如說賴清德連任第一輪選嬴了
但第二輪選輸了
好
這時大法官解釋出來了
因為這很明確是違憲
比如說第二輪是柯文哲嬴了
但因為違憲
所以柯文哲會要因此下台
總統相關薪水還要被迫繳回
這根本就是在製造台灣國家動亂嘛
你要真的覺得想要二輪制就去改憲法
結果你這樣改
當選的不一定當選
沒當選的覺得自己當選了
亂七八糟的
而且我說
萬一賴清德第一輪得票最多
然後因為覺得違憲不參加第二輪
台灣有誰敢叫賴清德下台的
你敢依據違憲的法律叫賴下台嗎
好險大法官都是小英與賴提名
否則台灣可能會愈來愈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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