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說一 偵查不公開是不是被濫用了?
我最早的印像是
偵查不公開僅約束司法檢調機關自己
並不適用其它人
但曾幾何時變成逃避質疑的萬用說辭?
舉例
某人被懷疑犯法 被司法調查 其它人問他真相
他就來句偵查不公開拒絕回答
我就想問 你不想回答就算了 偵查不公開這五字到底是干他屁事
那反過來說 他被冤枉了 難道司法偵查中 他還不能公開對外喊冤逆?
那等到司法偵查結束 就算還他清白 那他名聲也早毀了不是嗎?
講白點 偵查不公開就算司法檢調機關以外的人公開了或被要求公開
難道就有罰則?
畢竟我們也看過太多當事人出來喊冤的記者會了 有誰因為這樣而觸犯
偵查不公開而被處罰的?
所以有一說一 偵查不公開是不是被濫用了? 有八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