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 綠委盼職業記點也暫緩
聯合報/ 記者
劉宛琳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交通罰
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列入記點。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行政院的版本出爐了,建議職
業駕照的記點吊扣可能要暫緩,已有許多立委收到建議,確實是到了該檢討的時候。
為洗刷「行人地獄」汙名,2023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施行後,
因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點項目,致許多人因為違規臨停等微罪就被檢舉、記點,引發
民怨。
林俊憲表示,行政院修法版本規定罰鍰1200元以下免記點,大部分之前會被記點的多是「臨
停」,現在是罰款照罰,但不記點。不過除此之外,還有立委提案包括檢舉人制度,還有警
察開罰才要記點,以及記點是否可以用上課來抵銷等等。
林俊憲表示,比較重要的是有職業駕駛的記點恐怕有侵犯人民工作權的爭議,建議對職業駕
照的記點吊扣應暫緩。當然有錯就罰,罰到破產也沒關係,但不能讓人民不能工作。因為這
具有高度共識(影響工作權),很多立委都收到很多的建議,確實是到了必須檢討的時候,
希望可以凝聚更大的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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