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微罪不記點 台交部與民團初步達五點共識

作者: leocean9816 (阿光)   2024-03-07 17:18:11
大紀元/林紫馨
微罪不記點 台交部與民團初步達五點共識
因應民怨,交通部有意將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並於4日邀請路權團體、
駕駛工會等12個團體舉行「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初步達成五點共識,包
括交通部將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
交通部4日邀集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台灣交通安全協會、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聯盟、中
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等路權及職
業駕駛團體參加座談會,研議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事宜。
在進行座談會之前,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表示,這次放寬罰鍰1,200元以下
違規不記點,最大問題是1,200元以下記點的只有併排臨停及消防栓停車,但計程車在路
側紅線上下客、貨車上下貨等都是沒有記點的,不認為有必要為了職業駕駛需求,去開放
臨時併排停車這樣危險的行為。
計程車駕駛工會則表示,駕駛因道路設計不完善,乘客要求上下車地點導致違停,若記點
不暫緩,將衝擊駕駛被扣照,盼各界理性溝通達到交通安全。
會後交通部與民團初步達成五點共識,一、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二、完備
道路設計規範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等2面向課題;三、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
車空間,執行方法為每兩個月邀集兩個縣市討論,且以直轄市優先,另外,每三個月公布
縣市執行情形。
四、完善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護設施,由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6月底前照會邀集民
間團體共同研商;五、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車,而致機車駕駛人有未依
規定行駛車道的情形,應考量在記點範圍外。
違停、騎車拿手機擬不記點
交通部規劃本週四(7日)向行政院提出修法草案,包括微罪不記點、不檢舉,逕行舉發
(科技執法、民眾檢舉)不記點。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也會將罰鍰
1,200元以下項目部分納入檢討,包括違規停車、違規臨時停車、騎機車手持電話、倒車
沒有顯示燈光等,未來都擬列為微罪不記點。
林福山還說,未來規劃恢復警察攔查才會記點,現行每年記6點以上,可自費講習抵扣2點
,未來也規劃增加為1年可自習2次,即最高可自費講習抵扣4點。◇
責任編輯:鄭樺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4/3/4/n141947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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