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報那則新聞過於聳動先不上車
但看到有位在社工圈的人對於兒盟的看法
https://i.imgur.com/fm0sz9N.jpg
黃堤
順著粉專主的貼文,我就趁勢稍微表達一下看法。
我個人先從結構性問題概述一下,首先,兒盟的前身是救總,救總為了避免不當黨產被執政黨追回國庫,運用方法移轉給了兒盟。
第二,兒盟在我們社工圈是大家戲稱的社工界台積電,薪資待遇棒和工作內容單純(因為自己有資金可用,因此不太參加公部門的標案,會只做 #有畫面好募款的項目 ,而且臺灣捐款人對兒童這個服務對象的募款完全沒有抵抗力),跟公職社工做比較,公職社工除了司法責任之外,還有消磨他們工作熱情的長官交辦事項。#小型法人團體的社工則很看所屬法人管理階層的人品了
第三,在該單位工作的社工,還可以區分有裙帶的跟沒裙帶的,細節因為跟公眾利益無關,我就不進一步描述了。
然後,順著第三點,開始描述本事件的一些時序,12月發生,保姆就被羈押了。然後幾個月後,才敲鑼打鼓逮捕那位收出養該幼童的主責社工。
媒體這幾個月靜悄悄,直到事件持續被殯葬業者和幼童親屬揭露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之後,業務機關才對該社工進行逮捕,而且逮捕的理由很明顯,就是服務紀錄有捏造、變造的刑事犯罪嫌疑,這個部分我會呼籲該社工,本著良心說出事實,才是最佳選擇。
然後,也鼓勵關心這件事情的民眾、專門領域人士、社工圈要透過這次事件,讓掛羊頭賣狗肉的人民團體跟法人團體,越來越沒有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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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條理分明、邏輯清楚
也釐清了時間軸
檢警並不是三月才開始調查十二月底發生的虐童案
虐童致死的保姆在事發當下就已經被羈押了
但卻是在家屬親友與葬儀社揭露被虐細節引起大眾關注
我沒搞錯的話
甚至是家屬與社工的對話記錄公開後
才大動作調查移送該名社工。
能夠以刑事罪逮捕想必是有明確的證據
為什麼事發當下沒有立刻配合調查明明是身處第一線、應該是最清楚狀況的社工呢?
又是誰提出要「上銬」移送,給媒體拍得清清楚楚
造成社會輿論從兒盟負責的出養案,轉移到社工個人的職責上呢?
我也不知道
不過因為一名怠忽職守的社工使得自己的職業名譽受損
有沒有社工圈的人有更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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