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之銘言:
: 關注台灣動漫創作自由,日本議員赤松健、漫畫家齊發聲!
: 3/9 創作者議題論壇歡迎線上參加
: 限時活動論壇討論心得徵文開跑啦
: 依 據:限時活動論壇討論心得徵文
: 主 旨:八卦板特別限時活動
這次iwin事件
主要是有人檢舉網路上的兒童性化動漫圖片
然後西恰板主公告鎖文 引發軒然大波:
到底該不該管制虛擬兒童色情?
贊成管制虛擬兒童色情的論點是:
兒童不該被性化
(就像在泰國 侮辱皇室會被判刑)
反對管制虛擬兒童色情的論點是:
沒有真實兒童受害 不該管制言論自由
關於這點
我比較支持小歐巴聯盟的說法
https://www.facebook.com/LifeOBS38/
小歐巴聯盟FB:
「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經歷畫成漫畫,呼籲社會重視,我是不是會
被抓去關?」
這是小歐盟政策組劉專員日前與展翅等婦女、兒少團體開會時所提出的問題。
今天小歐盟政策組牽線 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 非現實國度|台灣紙性戀集散地、
國家人權委員會紀惠容實體商議IWin下架機制。
小歐盟提出以下幾點呼籲:
1. 將「事後下架機制」跟「刑法適用範圍」分開討論,讓《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2條
回歸個人法益,虛構作品下架機制回歸行政處分範圍,並確保社工、教育科系年輕學生不
會只因為虛構創作而有前科,就此毀掉前途。
2. 區分「真實改造」、「指涉在世真人」和「完全虛構」,避免真實兒少色情改造、指
涉到現實兒少(包含特定兒少和整體兒少)之色情作品被視為「虛構」。
3. 參考歐洲制度,針對完全虛構作品需考量「擬真程度」,避免火柴人、饅頭人、青少
年隨筆創作被視為兒少性剝削,也避免過度擬真、接近真實兒童樣態作品與動漫相提並論
。
4. 非擬真作品應區分為「早戀」和「兒童性虐待」,青少年性啟蒙、性探索(如女高中
生繪製高中背景的BL作品)不該與「戀童」或「強暴兒童」相提並論。
5. 出現兒童性虐待內容之虛擬作品需進行「文類、劇情脈絡」分析,確保能以自身受害
經歷、還原歷史事件進行善意創作之權益。
6. 事後下架機制也要設立申訴救濟,以確認創作者真意、作品性質及影響,避免行政機
關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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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一開始被檢舉的幾篇文章
iwin通知下架機制確實有點矯枉過正
目前亞鄰各國之中
管制程度最低的應該是日本
還有專門的兒童色情漫畫雜誌
十年前日本也曾經吵過這個問題
是否要把虛擬兒童色情納入管制
最終的結果是沒有納入管制
台灣也有很多人擔心
是否此例一開 以後政府就可以肆意控管言論
前陣子還有一位台灣同人漫畫家「壺壺圍成」也被檢舉
在網路上公開的漫畫片段 涉嫌兒童色情
而被警方傳喚
雖然最後有可能不起訴
但被警方傳喚 活在恐懼裡 想必也很難受
希望這次能夠讓動漫創作者能夠保有自由的創作空間
當然也必須要做好防護(設下18禁限制)
不該箝制人民的創作自由
不過
感覺這次最有機會被判刑的
可能是「黑白工房」的負責人
畢竟黑白攻防在網站上設計有失誤
部分頁面沒有18禁警告
直接就可以看到兒童色情動漫圖片
希望他能夠不要被判太重 能夠繳罰金或緩刑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