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爆周刊記者在檢察官辦公室打卡 黃國昌怒批法務部:哪門子偵

作者: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2024-03-18 13:09:03
爆周刊記者在檢察官辦公室打卡 黃國昌怒批法務部:哪門子偵查不公開?
風傳媒/鍾秉哲 2024-03-18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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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質疑,法務部在書面報告中指稱媒體採訪檢察機關應在限制區,
卻只見周刊記者在滿地秘密卷宗的北檢辦公室中來去自如。(顏麟宇攝)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18)日邀請法務部長蔡清祥等相關首長,就「為維護偵查程序
之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並兼顧人權維護,如何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及相關流程缺失之檢
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質疑,法務部在書面報告中指稱媒
體採訪檢察機關應在限制區,卻只見周刊記者在滿地秘密卷宗的北檢辦公室中來去自如,
「這是哪門子的偵查不公開?」
蔡清祥今日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就偵查不公開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蔡清祥於報告中
指出,法務部督導各檢察機關、調查局、廉政署召集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並在每半年自
行提出檢討報告及處分情形對外公布,高檢署也曾召開會議,並發函要求各檢察機關劃定
採訪區及採訪禁制區。
批北檢洩秘密證人 黃國昌:應查處人數全掛蛋?
不過,黃國昌質詢時直指,檢察機關對偵查不公開的檢討報告只有1張紙,涵蓋過往的數
字,但完全不見任何內容,「這個是什麼檢討報告?完全沒有檢討任何事啊!上面只有數
字,現在要求上網對外公告的就只有這張紙?上面只有數字,然後下面應該受查處的人數
全部都是0,做得非常好?」
黃國昌指出,過去im.B吸金案轟動各界,他在去年6月安排1名秘密證人到到北檢陳述,當
時只有檢察官、書記官、法警、證人4個人在場,還承諾該名證人絕對不會洩露案情內容
及身分,結果證人作完證後,沒多久就被周刊全部報導出來,「我看到這個報導以後,我
非常憤怒。」
黃國昌續指,當時他作為一介公民,曾公開要求北檢對洩密給社會交代,或許北檢覺得不
需回應公民,因此他從未接到回應,也未見北檢對此事給予澄清,但難道這樣還沒違反偵
查不公開嗎?為何此事沒有在北檢每半年需公布的檢討報告裡?
秀周刊記者打卡照 黃國昌:不採訪難道去喝茶?
黃國昌再指,法務部在書面報告中指稱媒體採訪檢察機關應在限制區,卻只見周刊記者在
滿地秘密卷宗的北檢辦公室中來去自如,甚至還炫耀拍照、打卡發文,想彰顯自己「很罩
」、很厲害,「這個採訪區是你們自己講的,記者可以直接跑到檢察官辦公室去嗎?」
蔡清祥回應,偵查不公開指的是案件內容不公開,周刊記者出入北檢辦公室,未必是去採
訪,不能單看照片就推定是採訪,「記者不能跟檢察官之間有一些溝通、交往嗎?」然而
,黃國昌質問,記者到檢察官辦公室不是在採訪,「難道是去喝茶?你包庇成這個樣子喔
!」
對於蔡清祥指稱若媒體有登記,法警就會放行記者進入檢察官辦公室,黃國昌怒轟,若按
照蔡清祥答詢的說法,「這個書面報告全部都是廢話,什麼還有採訪區、採訪禁制區,全
部都廢了,根本沒有限制的必要,如果連檢察官的辦公室都可以這樣登堂入室,整個辦公
室全部都是卷,這是哪門子的偵查不公開?」
綠委提現行法令 蔡清祥:偵查不公開是指個案
然而,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時表示,現行法令對偵查不公開是有具體規範行為態樣的構
成樣件及主體,但其實並未對場地有所限制,也沒有規定誰不能跟誰談話,或在哪個地方
接觸。蔡清祥則補充,受限制的是偵辦案件內容不公開,個案的採訪要由發言人對外發言
,但跟案件無關的就不在範圍內。
6.備註:
嘻嘻 x能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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