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BroDians (網圍包)》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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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這件事應該是日本追上其他國家18歲成年的標準
: 去判一個19歲人死刑
: 那件事的關鍵在於「他沒有悔意」
: 所以就算有自首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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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的話早就有判18歲殺人犯死刑的例子了
: 這邊我舉兩個例子
: 第一個是湯英伸
: 犯下洗衣店命案時大概18歲半左右
: 雖然後來有一些文化界人士希望槍下留人
: 但最後還是被槍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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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個是林清岳
: 這個不知道大家有無印象
: 他家很有錢,父母很寵他
: 結果兒子遊手好閒不想工作亂花錢
: 有次和父母借錢被拒絕還被講出去後
: 很不爽
不是台灣刑法從頭到尾成年就是18歲
所以你說的這幾個都是刑法上成年人
要舉例子也是17以下
不過認真說下個月還有釋憲
說不定後面殺再多人都不用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