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遭男友內射「搞出人命」!法官1原因讓他減刑
中時新聞網 劉詠韻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年僅13歲的國中少女,經過短暫時間的交流後,火速發展
為男女朋友的,而林男期間也因「慾火難耐」,一共與小女友發生6次性行為。直至曉雲
察覺自己可能懷孕,前往就醫後,事情才遭到曝光,林男也被對方的母親一狀將他告上法
院。台中地院審理,依6個妨害性自主罪判處2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2023年4月至5月間透過知名交友軟體,結識少女曉雲,二人經過一段時
間的交流,順利發展為情侶關係。不過林男明知曉雲當時年僅13歲、尚未完全性自主決定
能力,卻仍將她帶回租屋,先發生4次性行為;待曉雲年滿14歲時,林男又與她發生2次性
行為。
直至曉雲懷疑自己懷孕,於是前往就診,後經醫院通報,林男行徑因此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審酌林男明知曉雲年齡,卻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先後6次與她發生性行為
,影響其身心發展,但衡量雙方當時為戀愛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且林男事發時尚未年滿20
歲,思慮難免未盡周全,自我控制能力亦較不足,難以過度苛責。
法官表示,林男坦承犯行,深知其所為非是,並與曉雲母親達成調解、獲得原諒,依4次
對未滿14歲以上女子為性交罪,判處他7月徒刑,6罪一併執行2年2月。可上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320000002-260402
不講哪個交友軟體,家長該如何防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