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vengers (伍佰再打玖哲)》之銘言:
: 我朋友因為買賣糾紛被人告詐欺
: 結果傳票寄到他的戶籍地,他不住在戶籍地,所以他沒收到
: 被放在派出所沒人領,自然也沒有去開庭
: 桃園地檢署就叫警察去他的戶籍地拘提
: 當然是拘提不到,之後就發佈通緝
: 最好笑的發佈通緝當天,他的住所至少來了五台警車
: 還有一堆派出所打來的電話,他就被第一個先到的派出所員警
: 上銬帶回去了,在地檢署待了一天後才被放回去
: 這就很奇怪了,警察如果知道我朋友的住所和電話,怎麼會拘提不到
: 如果這樣流程是對的,那莎莎小姐沒被通緝應該說不過去吧
檢察官都知道她
不會那麼快拘提她
可能會再發一次傳票
再一次警告她再不甩就要拘提了
她錢很多
可以請律師去
而且父母應該是讀書人
搞不好家人已經聯絡過書記官
已經向檢察官請好假了
所以
應該安了
炒新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