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44754 (9527)
2024-03-21 23:36:50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中時新聞網 王柏文
中時、 賴佩璇
3.完整新聞標題:
NCC聲請「鳳凰雲」案再審遭駁回 中天收第16勝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天新聞台報導「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NCC開罰新台幣40萬元,中天提
行政訴訟。台北地院更一審判中天勝訴。NCC提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駁回上訴,全
案確定。NCC不服聲請再審,法院認為並無NCC所指有「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的情事,其主
張洵屬無據,判決駁回。
中天新聞台於2019年2月18日播出「異象?!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與「民
俗專家:大吉現天 侯盧韓齊聚天顯鳳凰雲?!」2則新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認定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公序良俗與事實查證原則,開罰40萬元。
中天提告抗罰,台北地院一審判決敗訴,中天上訴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NCC曾針
對這則新聞報導召開諮詢會議,但NCC未說明不採多數委員意見的理由,只片段擷取另4名
委員意見,就認定中天違法,廢棄原判決,並發回更審。
北院更一審認為,NCC諮詢會議多數委員不贊成裁罰,但NCC仍對中天裁罰40萬元,這樣的
行政行為是違法,依法撤銷處分,判決中天免罰40萬,NCC不服提上訴。
北高行二度審理後認為,中天對網友所提供的相關照片及其所陳述的事情,並非全無查證
,且依中天提出的證據資料,足以認定中天就該新聞所傳播的事實,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
實,難認中天的新聞製播有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處,NCC認定事實及適用法令都有違誤
。
合議庭依據NCC會議紀錄等資料,發現該諮詢會議決議是建議「發函改進」,可見諮詢會
議並不認為該新聞有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違法情事,NCC若不採諮詢會議的建議
,應說明不採納的理由,並作成會議紀錄,提供外界檢視。
合議庭認定,NCC只是片斷擷取諮詢會議少數委員的部分意見,對於多數委員認為該新聞
並未違法的意見卻置之不論,裁罰處分有違誤,判決駁回上訴,中天免罰確定。
案經NCC聲請再審,主張原確定判決以NCC的會議紀錄為審查之依據,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
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顯然違反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理由,也屬錯誤適用行政訴訟法所定撤銷訴訟之訴訟標的為行政機關行政處分的規定,有
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的再審事由。
法院認為,NCC就「該新聞是否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判斷係出於恣意,自難謂「
過度介入行政機關內部作業,侵害行政權之核心領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也難認違反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及適用法規錯誤,NCC主張尚不足採。
法院表示,若原審認定現存證據已足證明「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就該新聞所傳播之上述
事實有相當理由」,則原審縱未再依職權通知小編J或實際負責查證之人到庭作證,亦無
不可,難認原審是「不依發回理由法律上判斷作為判決基礎」,原確定判決予以維持自無
適用法規錯誤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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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16敗!!
党的NCC就是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