隈,我城武啦
我人在美國的高速公路休息站
八豆腰啊,點個炸魚薯條跟漢堡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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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覺得還是有點餓,在點了一份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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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國子民常常在哭物價太高,
所以我要大家猜一猜這樣總共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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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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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這樣總共花了57塊美金
合新台幣NTD 1710元
一個人孤拎拎在休息站點這幾樣速食,花了一千七百多塊,
在美國,這樣會太盤嗎?
對了,我忘了說,我只是個卡車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