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說啦
保險業是最沒良心的
這個事件保險是一定拒賠的
他們會說
你去醫院啦
醫院說你沒事啦
你也回家啦
你回家了又幹了什麼事
我怎麼知道 我為什麼要賠你
而且你19號吃東西
27號回蘇州 關我保險屁事
我為什麼要賠你
所以有保險你也沒屁用
能舉證官司拖個三、五年的
一時上訴一時爽 一直上訴一直爽
不能舉證的你哭個十來天
風向沒了就沒了
誰理你們
所以有單獨保這個食安險 是最沒用的
※ 引述《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之銘言:
: 打給後 各位保險肥宅早安
: 如題,哇幹,隨便在百貨公司吃葛東西就食物中毒歸西了
: 這樣484代表北台灣甚至全台灣的食物都是有風險的?
: 484買葛保險比較好?就算沒出人命也有錢拿?
: 你各位經過這次以後保險有買起來嗎?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