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袁茵
3.完整新聞標題:
寶林負責人在哪?17:00開會談賠償卻「態度反覆」 北市:不來罰3萬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信義區A13寶林茶室疑似發生食物中毒案,截至目前已累積17案例;台北市法務局
28日傍晚找寶林與國泰產險等單位開會,但上午卻爆出寶林向國泰產險投保的2張保單已
過期。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28日早上要寶林在傍晚5時出席會議說明時,寶林卻態度反
覆,一下說不來、一下說要來,倘若今晚未出席,就依照《台北市消保自治條例》開罰3
萬元。
針對寶林風暴越滾越大,法務局27日晚間宣布,已聯繫「寶林餐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派
員到市府說明,以及向承保的國泰產險公司調閱相關產品責任險、公共意外險保單以釐清
承保範圍,同時要求業者提出賠償方案妥善處理。據了解,當時寶林向北市府答應,會由
黎姓創辦人到場。
而台北市政府28日下午2時臨時召開「寶林案進度更新說明記者會」,法務局長連堂凱說
明,昨晚外界爭議的保單,寶林2張國泰產險保單有無效問題,法務局今日中午已邀請國
泰產險、新安東京等單位到府說明;該2張保單狀況,是寶林去年12月有收到國泰產險催
繳,但卻沒有繳保險費,使2張保單沒有生效,但法務局人員到場稽查時,寶林卻仍持這2
張保單,一張是產品責任險,一張是公共意外責任險,「這部分相關開罰,衛生局今天會
繼續進行。」
連堂凱指出,在這2張保單沒失效的狀況下,今天請遠東、遠東B3大時代廣場公司來府內
開會,目前遠東百貨A13保險公司也是國泰產險,大時代廣場投保公司是新安東京產險,
已要求2間保險公司在2天內,就本次事故是不是在保險承保範圍內,做出對有利於受害者
的解釋,2天內回覆法務局。
被問到保單過期部分,最高可以開罰多少,因衛福部長薛瑞元說會通知北市府最高可罰
300萬元?連堂凱回應,按照《食安法》最高可以開罰到300萬,但主管機關是由衛生局,
相關東西要由衛生局做對應處分。
至於寶林沒繳保費,會不會導致受害者家屬求償無門?連堂凱說明,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找
A13遠百、大時代餐飲,以及新安東京、國泰產險代表出席,當北市得知2保單沒效時,希
望遠東跟大時代餐飲,以及2保險公司就保單內容,做出最有利於受害者解釋,如果受害
者發生的事故可落在此保單範圍內,這樣才能穩定保障家屬的賠償。
不過,連堂凱也說,27日要求A13遠百、大時代餐飲、新安東京、國泰產險,以及寶林派
員出席28日會議,結果27日晚間卻出現「保單失效」事件,因此國泰產險於28日一早將保
單傳給北市法務局確定失效,而北市法務局則立刻要求寶林做說明,「但他們一早卻跟我
們說『不來』,後來又說『要來』,倘若今天傍晚5點沒到的話,就依照《台北市消保自
治條例》向寶林開罰。」
媒體追問,可開罰金額多少?連堂凱說,依照《台北市消保自治條例》可罰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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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