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昌大師真的就是隨便講講。他講的函令應該是金管銀法字第10702733630號,不計入的
項目跟炒房或買不起房根本就沒關聯啊。
小草真好騙= =
還是小草住在學校、醫院、政府廳舍、長照機構跟廠房裡面啊?
其中還包括社會住宅,目的不就力推社宅嗎?昌粉,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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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銀行總分支機構(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海外分行)承作下列項目之境內外放款,
得不計入「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
(一) 用於興建或購置下列建築物種類之放款:
1、 公私立各級學校。
2、 醫療機構:指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所稱之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
。
3、 政府廳舍:
(1) 提供民眾服務或統籌規劃該服務措施之政府機關辦公處所及其設施。
(2) 辦理前項業務人員必要之職務宿舍及其設施。
4、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指長期照顧服務法所稱之長照服務機構。
5、 社會住宅:指住宅法所稱之社會住宅。
6、 廠房:指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申請許可或登記之工廠,含其設立工廠所使用之土地及
其土地上相關建築物及設施,如:辦公室、倉庫、生產實驗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