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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
3.完整新聞標題:
台東原漢2鄉爭金針山土地 太麻里公所4/4辦公投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原漢2鄉爭金針山土地 太麻里公所4/4辦公投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8日電)台東縣太麻里鄉金針山地區與金峰鄉行政區域界線未
定,導致原漢2鄉爭取金針山土地,太麻里鄉公所4月4日舉辦公投了解民眾對於金針山區
地、戶籍與行政區線同歸太麻里鄉意向。
對此,金峰鄉長蔣爭光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指出,公投是人民的權益,他表達尊重,
但台東縣尚未自訂公投法,太麻里鄉公所舉辦公投不具法律效力,整件事就是土地的問題
,應該坐下來理性討論,這有很多的文化及時空背景。
台東縣金針山約400公頃土地的戶籍、就學、選舉等行政事務上屬於太麻里鄉,但地籍劃
為原住民保留地並由金峰鄉公所管理,世代在金針山務農的漢人因非原住民,這幾年遭到
原民會及金峰鄉公所催討土地,並訴諸法律,造成原、漢衝突,困擾在金針山工作農民半
世紀。
在金針山耕種的農民表示,早在日治時代,甚至更早,祖先就在金針山開墾種植,生活明
明歸屬太麻里鄉公所行政管轄,但1969年因地籍等行政作業錯誤,土地誤撥給山地鄉的金
峰鄉公所代管,並編訂為原住民保留地。
這名農民指出,金峰鄉公所態度強硬管制土地,要求拆除設施才能續租,地上只要有建築
物,步道、停車場、蓄水池都被視為違建占用,不給予續租,甚至強制拆除。
太麻里鄉公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東縣太麻里鄉金針山地區金山段、比魯段及金星段
等地段與金峰鄉常年因行政區域未定界線而有爭議。
太麻里鄉公所訂於4月4日上午8時至下午2時在大王村活動中心辦理地方性投票,以了解民
眾對於金針山地區地籍、戶籍與行政區域界線同歸太麻里鄉的意向,以作為金針山地區地
籍、戶籍與行政界線調整的依據。
投票權人資格,須年滿20歲且於民國113年3月21日前設籍於太麻里鄉大王村15至20鄰。
太麻里鄉公所表示,金針山區(金山段、比魯段及金星段)原屬太麻里鄉大王村,此地區
門牌均為太麻里鄉大王村15至18鄰之佳崙及19至20鄰之橋頭,但因地籍暫被劃設於金峰鄉
內之未定界,土地管理權責為金峰鄉公所,衍生2鄉在自治業務、地方經濟、戶籍情形等
層面爭議。
鄉公所指出,太麻里鄉大王村與金峰鄉新興村、嘉蘭村等接壤處,現今未定行政區界長約
14.8公里,行政界線調整前後不影響各行政區既有人口;就行政界線調整前後行政區域面
積比較,太麻里鄉內唯一異動為大王村,面積增加約3455.143公頃;金峰鄉減少面積約
3455.143公頃,當中嘉蘭村減少約2975.563公頃,新興村減少約479.58公頃。
太麻里鄉公所表示,若完成行政界線調整後可達成「行政管轄之需要」與「配合國土發展
」及「因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特殊情勢變更」等目標,將金針山區地籍、戶籍與行
政區域界線同歸太麻里鄉,就地方自治而言,可收事權統一。
有關公投案由,太麻里鄉公所表示,為「是否同意金針山地區 (金山段、比魯段及金星
段)地籍、戶籍與行政區域界線同歸太麻里鄉」及「是否同意金山段、比魯段、金星段等
3地段內之戶籍劃歸為金峰鄉之行政區域」。
太麻里鄉長王重仁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公投結果雖沒有實質法律約束,但會將
結果送交台東縣政府、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參考,縣府可依據結果做出決定送交台東
縣議會審議,若通過再送內政部核定,希望能解決數10年來的紛爭。(編輯:戴光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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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所以是金峰鄉公所不承認1969之前政府發的土地權狀嗎
不然給那個鄉管理是有什麼差別
憑什麼直接沒收土地變公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