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詐團律師涉洩密案 律師鄭鴻威延押2個月獲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24-04-01 11:45:16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2024-03-29 11:57 聯合報/ 記者 房荷庭/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詐團律師涉洩密案 律師鄭鴻威延押2個月獲准
4.完整新聞內文:
執業律師鄭鴻威被控勾結詐團首腦,藉由律師陪同車手偵訊、法院聲押閱卷機會,指揮年
輕律師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回傳偵查內容,再由鄭傳交付給詐騙首腦掌握辦案進度,檢
調今年2月間搜索約談6名律師到案後,向法院聲押禁見鄭鴻威、李明潔及楊雅涵獲准。因
羈押期限將至,檢方聲請延押鄭鴻威2個月獲准,李明潔、楊雅涵各具保60萬元停押。
同案也約談律師林聰豪45萬交保,張作詮30萬交保,朱一品請回。檢調第一波約談的6名
律師各自在台南、台北、桃園及台中等地不同事務所執業,由鄭鴻威曾接受詐騙集團委任
辯護,再引介詐騙車手案給5名學弟妹,替車手辯護。
據了解,北檢在偵辦一起投資理財詐欺案時,逮捕相關車手並聲押,結果從車手的手機中
,發現李明潔及楊雅涵等律師趁著陪偵機會,記錄檢察官訊問筆錄內容,或藉聲押庭閱卷
時,影印或翻攝卷證資料後,傳送偵查內容給鄭鴻威,再由鄭鴻威傳給詐團首腦,協助幕
後主嫌成功逃過法網,檢方溯源追查詐團首腦。
檢調於3月間再約談第二團律師黃耕鴻、接案律師賴季倉、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協助洗
錢的李昊承,訊後依洩密等罪嫌對黃耕鴻、林佳毅聲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訊後,認鄭鴻威、李明潔及楊雅涵涉及組織犯罪明確,有串滅證之虞,今年2月間
向法院聲押禁見3人獲准。因羈押期限將至,檢方向法院聲請延押鄭鴻威2個月獲准,李明
潔與楊雅涵各具保60萬元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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