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他想講的可能是如刑事被告一樣有不自證己罪的權利
不過這樣的類比恐怕是有問題的
國會聽證上的列席官員或平民不是被告 而是更類似證人的身份
證人的證詞司法上是受到偽證罪制約的
偽證罪會成立也不是說只是證人在證人席上亂掰講錯就抓進去關這麼簡單
你要證明他有誤導審判的故意而說出自己明知不是事實的證詞
所以只要監督立法的條款是否嚴謹
應該不用太擔心會發生民代故意挖洞給官員跳
害官員答錯被抓去關的狀況
除此之外 剩下說謊的動機大概就是怕得罪人
關於這一點我倒是有點好奇
如果在法庭上 證人很老實的說: 「這個問題我知道,但我不敢說。」
後續要怎麼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