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王捷
3.完整新聞標題:等女友付錢被當小偷 法官:不相信有女友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陳姓男子今年一月底到台南的一間寶雅百貨偷走口紅、內褲、絲
襪還有手錶等,快4萬多元的商品,全裝進自己準備的大袋子中並徒步離開現場,他被店
家抓到後,卻辯稱要等女友來付款。但南院簡易庭認為,從偵察到審理,都沒有看到陳男
女友,認為他亂講,判處他拘役50天。
今年一月間的下午四點多,陳男拿著大袋子走進寶雅,先徒手拿起一袋零食,接著是化妝
品區,選了45條口紅和7個眼影盤,之後拿了28支手錶、2個掛鐘,還有9件女性內衣、22
雙絲襪,將這些物品全被他放進大袋子中,但他沒有結帳就走出店門,被保安人員攔下。
陳男被店家逮到後辯稱,他沒有要偷,他是在等女友過來結帳,才會站到店門口,比較容
易被女友看見,不過店家認為,他沒有結帳就繞過收銀台、走出店外,認為陳男是要行竊
,在警方做完筆錄後也依法將他移送。
不過陳男在法庭仍辯,他知道沒付錢就拿走商品是竊盜,但他沒有要偷,是真的在等女友
,但是法官質疑,如果真有這回事,為什麼要把商品帶出賣場?應該可以先把商品放在店
內櫃台,而且從陳男被捕到審理,法官都未見陳男所謂的女友現身,這不符合常理,因此
法官認為,陳男犯竊盜罪,判處拘役50日。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67ALbb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