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沒寫清楚,勞動部有表可以看
一、補助對象:受災失業者。
二、辦理方式:受災失業者可檢附相關受災證明,或災區事業單位開立因受災致失業之離職證明文件,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
三、補助標準:按每小時基本工資 183 元核給,每月最高可領取 27,470 元。
是受災失業者才能去申請,不是隨便一個阿貓阿狗都可以去
然後領的是最低時薪183*150=27,450
那個27,470是最低工資的標準 寫好看的 去的人也領不到
因為150小時*183NTD 算下來最多就27,450
可憐啊
我家樓下搖飲料的弟弟妹妹月薪3萬3到3萬8
還不用曬太陽 幾乎零風險 零危險
沒事還可以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