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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美國例子來給大家看一下
緘默就是憲法層級的
然後立委已有說謊權(免責權)
司法講求雙方攻防
一方有說謊權
另一方卻不能有憲法保障的權力
這根本是胡作非為 違法濫權
以下是美國的例子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所以不要講什麼官員沒有憲法保障的權力這種話了
破產的美國大型能源公司安龍公司前主席肯尼思萊在星期二(2月12日)出席了美國參議
院商務委員會的聽證會。
但面對議員們的強烈批評,肯尼思萊一言不發,拒絕回答任何問題。
他在聽證會上發表了一份簡短的聲明。
肯尼思萊拒絕回答問題
他說,對安龍所發生的一切對股東和雇員們造成的傷害感到悲傷。
他堅稱,他本來想回答議員們提出的問題,但他的代表律師則建議他保留憲法賦予他的緘
默權。
事先警告
在聽證會舉行前,肯尼思萊發言人已經透露說,肯尼思萊在受國會聽證傳訊時將拒絕回答
問題。
美國能源公司安龍倒閉案受到國會聽證調查。
肯尼思萊接到傳訊令,要他在參議院商務委員會上作證。上周肯尼思萊拒絕參加國會聽證
。他的發言人說,肯尼思萊將援引美國憲法的第五修正案,保持沉默。
經過一周的聽證,國會議員說他們已經掌握充分證據證明安龍在去年12月倒閉中涉及非法
活動。
瞭解內情
肯尼思萊自1996年起一直到上星期一直是安龍公司董事會成員,據信他瞭解關於公司收入
報告和複雜的財務安排的重要情況。許多人認為上述內幕是公司倒閉的原因。
此前,安龍公司的四名前高級管理人員在華盛頓接受美國國會一個委員會的質詢時,都拒
絕回答有關該公司倒閉的問題。
他們都行使了美國憲法中的沉默權,以避免因回答問題而使自己吃官司。但也有一些證人
提供了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