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立法會有個實務上認定的難題,假設真的法律通過了,可能有以下問題:
1.成年人偷拍部分持有者有罪,這在法律解釋上沒問題,但是依照實務見解,持有一部會
算一罪,所以持有10部就是10罪,數罪併罰的結果的確造成持有者罪會比偷拍者甚至強制
性交還重。
2.假設AB都成年而合意自拍,但A只同意B自己留著紀念,結果B為了賺錢把影片拿到創意
私房去賣,C跟D買了存硬碟,B的罪現有法律就可以處理,但CD是否算「持有未經同意拍
攝的影片?」
(1)如果算,那法律上解釋會有問題,因為A是有同意拍攝的,只是不同意B流出,那C跟D
買影片時也不知道A到底同不同意。
(2)如果不算,那這個立法沒辦法解決大部分論壇中的影片,因為大部分外流影片都是
自拍,偷拍只佔其中一部分(就比例來說不到一半),也就是載外流自拍片沒事,偷拍片
有事,那網路上好幾篇文章在討論成年小模被威脅自摸這種,影片看上去都是自願的,這
個法律並無法解決這問題。
結論是立法要更周延,要經過討論,要能達成目的,而不是蹭流量隨意拋出一個不周延的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