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黃哲民
3.完整新聞標題:
前助理爆高虹安看帳會碎碎念 代領高鐵票10元手續費不准報帳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院今(10日)上午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所涉貪污案,同案被告黃惠玟作證
爆料,高虹安看帳很仔細,若助理用辦公室零用金核銷計程車費、甚至到超商代領高鐵車票
的10元手續費,高就會碎碎念,但被律師質疑為何高已還錢歸墊的花費、沒像黃所稱都會移
除,黃女坦承「我有時會偷懶沒刪」,庭訊將從下午2點30分恢復進行。
合議庭排定全案傳訊8位證人,黃惠玟上月(3月)27日率先作證,說高虹安決定採用助理繳
回薪資差額與加班費當成辦公室零用金制度,但高「人很好」,會視助理加班狀況發獎金,
不過高從沒自掏腰包挹注零用金,還會用零用金墊付她私人花費,有些沒歸還。
今庭訊中,黃惠玟證稱,當時零用金帳目起初沒區分公務用途與高虹安私人花費,「突然有
一天,高虹安覺得吃飯、洗頭費用,應該由她自己付」,便從流水帳勾選要自付項目算錢,
並叮嚀已歸墊項目要從帳上移除。
黃惠玟指高虹安「會看帳耶!她看很仔細」,規定每月都要向高報告零用金帳目,高甚至會
走到她座位旁邊,若發現她沒刪除高已還錢歸墊項目,會數落她「欸!怎麼還沒刪!」所以
留在帳上的高虹安私人花費,應該就是高仍沒歸還。
黃惠玟並表示,助理若想用零用金核銷洽公計程車費,高虹安就會碎碎念,她身為行政主任
,連10元都不能作主,例如她和助理去超商代領高鐵票的10元手續費,若想請領零用金,高
也會碎碎念,高認為這是助理應自行負擔的錢。不少旁聽民眾此時竊笑起來。
檢方起訴指稱,高虹安將助理繳回薪資差額與加班費所建立的零用金,多次用於私人花費,
扣案帳目仍記載高買鴻參、書籍送禮,甚至還有衛生棉與黑糖薑母茶等品項,對照黃惠玟證
詞,顯然高賴帳、把公用零用金當成私人金庫。
高虹安的律師團指出一筆「委員借5000元」的零用金記帳,說黃惠玟在檢方偵辦時答稱高可
能已歸還、「但我太忙忘記刪掉」,藉此質疑黃證詞不一。黃堅稱帳上沒刪、高應該就沒還
錢,因為「5000元很多耶!我如果沒刪,我應該會被她(指高)電!」旁聽席再度傳出笑聲
。
但律師團接著指出一筆「委員入帳103元」的記帳,質疑黃惠玟先前說會移除歸墊項目、此
處記載卻不同,黃語氣丕變,訴苦「作帳很辛苦,我又不會EXCEL(試算表)參數」,因移
除欄位就要調整整個格式與重算數字,她坦言「老實說,我有時會偷懶沒刪」,隨手填個「
入帳」先放著,等高若有意見,再趕快看看如何處理。
黃惠玟的改口,使她先前篤定證詞出現鬆動,而高辦零用金制度到底是誰宣布實施,同案另
3名被告助理都說聽從黃惠玟指示,黃女今仍稱助理們「應該都知道零用金來源」,且應由
高虹安跟助理溝通,但她不確定高有無當面向助理宣達,黃並強調,當時高辦助理基本上每
天都在加班,時數都超過可申報的上限。
黃惠玟庭訊時非常反感被說成要求助理「捐」錢,她3度重申「我從沒用過『捐』這個字,
我腦袋裡從沒想過這個字,我再次強調,我是請他們『退』錢」,例如對王郁文,就是直接
告知該退多少錢,若王女不知零用金用途,「怎會我跟她要錢,她就給我錢」。
審判長提醒律師團發問時,用黃惠玟堅持的用語「退錢」而非「捐錢」,這樣「她會比較舒
服」,律師團從善如流、紛紛改字。黃女表示,確實跟助理說過零用金制度「是勞動約定,
在這邊工作,遊戲規則就是這樣,沒有強制力、沒到強迫程度,但沒有助理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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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從今日黃惠玟的證詞來看,他之前的證詞跟證物都有問題啊!
1. 高虹安前助理黃惠玟證稱,高虹安私人花費有歸還。
今庭訊中,黃惠玟證稱,當時零用金帳目起初沒區分公務用途與高虹安私人花費,「突然有
一天,高虹安覺得吃飯、洗頭費用,應該由她自己付」,便從流水帳勾選要自付項目算錢,
並叮嚀已歸墊項目要從帳上移除。
2. 黃惠玟遭質疑後改口,關於高虹安還款後是否會刪除該項目?「老實說,我有時會偷懶
沒刪」
虹安的律師團指出一筆「委員借5000元」的零用金記帳,說黃惠玟在檢方偵辦時答稱高可能
已歸還、「但我太忙忘記刪掉」,藉此質疑黃證詞不一。黃堅稱帳上沒刪、高應該就沒還錢
,因為「5000元很多耶!我如果沒刪,我應該會被她(指高)電!」旁聽席再度傳出笑聲。
但律師團接著指出一筆「委員入帳103元」的記帳,質疑黃惠玟先前說會移除歸墊項目、此
處記載卻不同,黃語氣丕變,訴苦「作帳很辛苦,我又不會EXCEL(試算表)參數」,因移
除欄位就要調整整個格式與重算數字,她坦言「老實說,我有時會偷懶沒刪」,隨手填個「
入帳」先放著,等高若有意見,再趕快看看如何處理。
3. 既然該帳目Excel檔出現瑕疵,難道還能當成證據?會不會全部私用其實都有還款?
4. 高辦零用金制度到底是誰宣布實施?同案另3名被告助理都說聽從黃惠玟指示!
5. 黃惠玟證稱,當時高辦助理基本上每天都在加班,時數都超過可申報的上限。
黃惠玟的改口,使她先前篤定證詞出現鬆動,而高辦零用金制度到底是誰宣布實施,同案另
3名被告助理都說聽從黃惠玟指示,黃女今仍稱助理們「應該都知道零用金來源」,且應由
高虹安跟助理溝通,但她不確定高有無當面向助理宣達,黃並強調,當時高辦助理基本上每
天都在加班,時數都超過可申報的上限。
既然都有實質加班,何來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