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上了一課!統神Call in挑戰苗博雅 數萬人在線驚:被阿

作者: cwc5566 (張無忌5566)   2024-04-11 07:51:59
※ 引述《felixchen000 (Ironic Man )》之銘言:
: 別跳針了好嗎
: 他被公幹了好幾天
: 都懶得吵了
: 還有人以為苗有理
: 事情就很簡單
: 爭議點有二,首先是幹17歲:
: 1. 思想犯無罪
無罪啊~所以統神被抓去關了嗎~嘻嘻
: 2. 統神甚至連思想犯都上不算
: 只是內容不符合善良風俗
對呀~講的話違反善良風俗
所以一般人聽了不舒服,就罵他,不行嗎~~
: 3. 執政黨發言人為了打擊政敵
: 批評一個講話違反善良風俗的非政治人物
: 合不合理
執政黨發言人個人發言啊~他又不是在黨的記者會用發言人身分講的
某北不是也用這招切割過某黨發言人~嘻嘻
: 4. 某顏色帶頭公幹和洗板廠商
: 合不合理
今天如果是某糖哥哥說一樣的話,某顏色會不會也去公幹和洗板廠商?
而且"公幹跟洗版廠商的大部分是某顏色支持者"
"跟某顏色帶頭公幹和洗板廠商"是不一樣的概念好嗎
: 結論應該是:
: 借用法匠最愛的比例原則
: 講話違反善良風俗
: 應該要被執政黨發言人帶頭公幹
: 搞到工商全丟嗎?
你的結論根本錯了啊
搞到工商全丟,是因為他發言噁心,廠商想要切割
你如果真的這麼支持的話
建議你也跟統神一樣,勇敢大聲地在現實生活中
跟家人、朋友、女朋友、同事說出你也想幹未成年、想幹17歲
你覺得他們會給你拍拍手,還是覺得你有病,想跟你切割
在八卦版噁心言論講久了,還真以為一樣的言論拿去現實生活中講很OK喔
: 然後呢
: 苗只會一直跳針未成年定義
: 第二個爭議是他覺得“黃有影片不嚴重”:
: 這沒啥好說的
: 客觀事實就是刑責超低甚至可以緩起訴
: 所以覺得罪大惡極 就快去修一修
: 然後苗說啥
: 侵犯的嚴重、分享的嚴重、持有的也很嚴重
: 都超嚴重
: 這講法就像是 超商偷東西跟殺人跟一樣嚴重
: 那犯刑法任一條都唯一死刑就好啦
: 這咖法律系畢業的 呵呵
: 趁別人被欺負
: 跑來吃豆腐賺聲量沒比較厲害啦
: 跳針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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