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
我嚇一跳!
唐鳳家教很好
唐鳳本人 氣質就是非凡,能力超群
沒想到弟弟竟然公然強吻女童!
而且法官堅持他要入獄!
就是唐鳳本人很正派
沒想到弟弟欺負女童!很過分!
這跟朱學恆狀況類似!
※ 引述《pxndx (Poppyjungle)》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溫于德
: 3.完整新聞標題:4度摟吻女童 唐鳳胞弟改判10月須入獄確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的胞弟唐宗浩,2018年9月19日晚間,帶3歲兒子外出至新北市淡水區的一間宮廟玩耍時,4度摟抱、強吻一名4歲女童,遭女童母親報案提告。士林地院認為唐男當時輕躁症發作,依法減刑判1年半,但未給予緩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減輕改判10月,並考量他沒有真正悔意,要求入獄服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 一審士院判決指出,唐男在公共場所以強行環抱、親吻嘴巴的方式,強制猥褻素不相識的4歲女童,惡性不輕,犯罪手段惡劣,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被害女童事後也表達懼怕、嫌惡、希望唐男被懲罰的情緒,可見唐男所為已對女童身心健康造成相當危害。
: 審理期間唐男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獲取家屬原諒且同意不再追究,但士院認為,性侵犯罪與社會治安、民眾權益息息相關,不是私下寬宥或和解賠償,就可以無視對社會治安的危害,因此,就算達成和解,為了使唐男記取教訓,刑罰仍有必要執行,所以未宣告緩刑。
: 二審高院指出,輕躁患者唐男,長期遵照醫囑服藥,但案發數月前經醫師更換藥物,導致病情不穩,案發當下處於輕躁症發作,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呈顯著降低,一時失慮強制猥褻女童,考量他沒有犯罪紀錄,犯後也向女童父母致歉,並達成和解與實際賠償,女童父母也同意原諒並從輕量刑,依刑法第59條規定給予減刑,改判10月徒刑。
: 就緩刑部分,高院審酌唐男在公共場所猥褻女童,且供詞避重就輕,可見未正視己非,難認有真摯悔意之態度,因此,若不給予適當刑罰,難期達成預防與矯正的成效,故未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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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提醒一下各位我們偉大數發部部長的弟弟也是法院認證的戀童癖,有沒有創意私房的會員我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