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到這葛:
https://www.east.org.tw/action/869555
截一些重點:
台灣位於地震帶上,且幾乎每年遭受颱風、豪雨侵襲,加上氣候變遷帶來極端氣候頻仍,
所導致的災害不只造成人民生命、財產、身體的損害,也威脅民眾家中的同伴動物、家畜
禽及因科學應用與動物展演等,被人為飼養管領的動物安全與生存。
4月3日花蓮大地震,造成天王星大樓倒塌,不少動物受困其中等待救援。國際動物保護相
關法律均認為動物具有感知能力,可以感受恐懼、疼痛、緊迫與痛苦。我國動物保護法宗
旨即為尊重動物生命,適用範圍為「人為飼養或管領的脊椎動物」。
2022 年美國通過 PAW 法案,建立中央的動物救援小組,法案內容規範小組成員與職責。
涵蓋所有圈養動物,且能減少不同動物管轄部門之間的溝通成本,以利不幸發生災害時,
涵蓋所有圈養動物,且能減少不同動物管轄部門之間的溝通成本,以利不幸發生災害時,
受災的人與動物都能被即時平安救援。
台灣現行《災害防救法》,規範救援的對象只有人,沒有動物。因此平常搜救人員的訓練
,不包括各種動物救援專業。即使是動物搜救專業人士,除非被判定有需要,也無法主動
進入災區協助救援,此外許多救援設備、避難場所也有拒絕動物的情況。
因此不論是基於對動物生命的尊重,抑或人們對動物家人的情感,若能有專業的動物救援
,不只能減輕原本針對人們的搜救壓力,也能即早備好人力物力資源,預防憾事發生。
本會發起連署台灣「災害防救法」裡,應納入動物救援,涵蓋依法須予保護的動物,並提
出修法建議,希望有清楚法源依據,以利農業部動保司組成專業搜救、醫療、暫時安置動
物的專業團隊,在災害發生時,能即時與救人的搜救隊共同進入災區,透過雙方合作發揮
最好的生命救援。
願所有生命都平安,請一起連署 支持〈災害防救法〉納入專業動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