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簡嘉佑 2024/04/11 15:18
下架創意私房平台 部會各有難處
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事件爆發多日,源頭網站「創意私房」直到10日才被封網!民
眾黨立委黃珊珊11日批評政府動作太慢。數位部官員代表指出,只要收到主管機關或法院
裁定就能封網;檢察官朱華君則表示,因為要有相當的事證,才能說服法官進行封網的動
作,盼能修訂科技偵查的相關法規,增加偵查蒐證的速度。
知名男藝人被查獲涉持有兒少性影像,影像來源為非法網站「創意私房」,但事件爆發以
來,創意私房遲遲未被下架。黃珊珊就質疑,該事件爆發多日,最近政府才將網域停止解
析,更淪為部會之間互踢皮球的狀況。
數位部僅能被動封網
數發部代表指出,10日收到衛福部的行政命令後,隨即停止「創意私房」的網域解析,顯
見這個機制執行順暢。他指出,停止解析是要阻斷不當與惡意的內容,管道主需有「行政
處分」、「法院裁定」,或當檢調有必要緊急處理的需求時,才會進行斷網的程序。
黃珊珊指出,「所以數位部其實做得到,並非說伺服器在國外就做不到,其實還是可以讓
國人看不到網站」,意味著問題在於數位部只能被動接受命令,無法主動處理。
數發部代表回應說,因為網域原則上就是提供給民眾自由使用,但當法律有規範時,就可
以配合執行封網,但這動作的依據是各部會主管機關或檢調有明確的判斷,才能進行封網
的動作。
事證不足難封網
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朱華君指出,地檢署早在110年就積極偵辦「創意私房」,當時查獲十
幾位共犯,有著相當事證,就成功向法院申請扣押網域,但幾個月後,「創意私房」換個
網域再度重啟。
她說,檢察官其實一直都相當積極偵辦相關案件,但黃姓藝人的案件是「持有(兒少性影
像)」,事證強度跟110年案件差距很大,必須蒐集更多事證才能說服法官進行相關處置
。
修法促進科技偵查
「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是科技犯罪,需要科技偵查,但科技偵查不只是知能的問題,也不只
是技術的問題,」朱華君表示,偵查作為還需要有相關的法律依據,尤其因應新興的科技
犯罪,也需要有新興的法律規範,更懇請立委們支持修法,「因為偵查如戰場,我們也需
要一些工具與方法,才能打這個仗」。
黃珊珊表示,民眾黨團已提出科技偵查的法案修正,盼能增加檢調的工具。她進一步指出
,黃姓藝人已受到緩起訴處分,網站持有不法影像也是清楚明確的事實,更希望能夠有預
防性的下架制度。
https://anntw.com/articles/20240411-hO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