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10519 (星辰)》之銘言:
: 還記得10年前一本書
: 提及行動思想: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 想想現在老一輩想說死後讓下一輩繼承
: 不如現在高檔賣給下一貸
: 貸好貸滿 20年 30年 40年
: 未來100年貸款不是夢
: 下一貸 剩下就是你們的事了
: 房子倒了沒關係 只要記得繼續繳 沒有關係
「債不留子孫」的道理,難道能不理解嗎?
而且這是《民法》中明確規範的事,總不能期待銀行(或其他放貸單位)會在不考量平均
年齡、收入的前提下,隨意發放借貸吧?
在由後代繼承之前,遺產中必定會先扣除這些未償還貸款,接著才能進行分配
因此這種事情理論上是不會發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