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地上權,
捷運走得到
五六十萬/坪
總價兩千萬以內
地上權剩餘年限夠你住到死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一大堆。
台北的薪資本來就已經比台北外還高了。
這樣算起來每月貸款也沒多重。
倒不如說,你如果這麼低薪這點房貸都付不起啊,幹嘛還在生活成本高的台北住?
地上權買下去,
也不用怕60歲後房東不租 流落街頭。
年限也夠你住到死。
雖然地上權不太會漲價,
但這不是正好符合居住正義嗎?
沒價差能賺你就不買了嗎?啊居住正義就不是給你炒房的啊。
總不會沒價差,只能住,
平常喊居住正義的人就不買了吧? 不會吧不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