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子的啦吼
紅燈起步,最前面第一台車真的要看一下
第二台車以後的車就是跟著車流走,出事機率小,責任輕
第一台車前面沒人幫你坦,你是路隊長
剛綠燈又是一個不穩定狀態
又遇到這種沒注意紅綠燈的行人
怎麼樣人家都是針對你
當第一台車眼睛還是放亮點
這個案例給大家引以為戒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民視新聞
: 2.記者署名:
: 陳崇翰
: 3.完整新聞標題:
: 婦人過馬路闖紅燈遭撞重傷 法院判綠燈駕駛六個月徒刑
: 4.完整新聞內文:
: 基隆市信義路段,發生一起汽車綠燈通行,撞上行人的交通意外。被撞婦人左眼失明,
多
: 重傷,家屬求償1千多萬元。經過事故鑑定結果顯示,婦人未依照交通號誌通行是主因
,?
: 駕駛綠燈通行也該留意斑馬線的行人,因此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 一看到綠燈,黑色自小客車駕駛,才剛起步沒幾秒,沒想到卻撞倒前方一名,還在過斑
馬
: 的婦人,嚇得駕駛趕緊下車查看,這一撞導致婦人左眼失明,多處重傷。這起汽車撞行
人
: 發生在基隆市人車來往多的交叉路口,有人認為,過馬路前應該要斟酌秒數,也有人覺
得
: 已經綠燈了,汽車駕駛沒有錯。但撞到人是事實,傷者家屬,求償醫療、看護、精神慰
撫
: 等費用,共1043萬多元,與謝姓駕駛提出的66萬元強制險賠償,差距過大,雙方並未達
成
: 解。
: 基隆交通隊勤務組長李文雄:「自小客駕駛駕車行經信義路段,在一二路口停等紅燈後
,
: 燈起步因為疏忽未注意,前方尚在穿越馬路的行人,因此撞擊這個婦人 造成婦人受傷
。?
: 方受理報案之後,依規定到場實施拍照、測繪,全案把相關的資料移給地檢署去做偵辦
」
: 根據事故鑑定結果,事發主因為婦人未依號誌指示通行,才會釀事故,經調查發現,婦
人
: 患有中度失智,基隆地院考量,謝姓駕駛事發後主動自首,因此,判處駕駛6個月有期
徒?
: ,可易科罰金,以每日1千元換算,大約得支付18萬元賠償金。非當事行人:「如果綠
燈?
: 開車的時候,綠燈我應該沒有錯」。婦人闖紅燈是主因,次因是駕駛也得留意斑馬線的
行
: 。面對六個月刑期,當事人若不接受,還能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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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419N12M1
: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