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華日報
2.記者署名:
林雪娟
3.完整新聞標題:
台南率先全國 家長會增排黑條款
4.完整新聞內文: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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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教育局制訂辦法,若學校家長涉及刑事,三年內
不得擔任會長職務,辦法公布後,將成為全國第一個設有排
黑條款的家長會辦法。圖為教育局長鄭新輝。
(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日前有學校家長會長疑涉刑案,民代建議不適任,應予解任
。台南市政府教育局說,被點名會長已自動請辭,另已修法
增列有違反法令之行為即應解任。教育局表示,修正《台南
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若家長會長三
年內曾違反法令,不得擔任會長,已擔任者,當然解任。該
法經市務會議公布後,將成為全國第一個設有排黑條款的家
長會辦法。
市府教育局長鄭新輝說,家長會屬自治團體,並非學校行政
組織一環,去年起有多位民代反映,家長會長有刑案背景,
據悉該校會長近日已自動請辭,為避免日後有類此情事發生
已,完成家長會設置辦法修訂程序,增訂擔任家長會長的消
極條件限制,預計四月底發布,發布後將成為全國第一個排
黑條款,呼應各界對學校家長會長有更高道德標準期待。
教育局表示,家長會設置乃依國民教育法授權由各縣市訂定
自治法規而來,屬於非法人自治團體,並非學校行政組織的
一環,學校對其運作,不能任意介入干涉。
因家長會長代表家長會,依法參與學校許多重要會議和活動
,家長會長公共形象受矚目,且學校是道德教育場所,對具
有象徵性意義與楷模影響力的家長會長,也應有較高期待,
因此修法,避免家長會長若涉及違法不當行為,對學校師生
及家長會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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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六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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