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4/26宣判

作者: forgetme (老頭)   2024-04-20 09:16:49
我是建議把這一條直接移到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好。
反正現在的判決也全部99%都是判決罰金或者是賠償解決,講白話一點就是付錢了事
但是司法機構卻要出動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警等高昂的人事成本,最終卻是判決頂
多賠個9000元的案件,完全不合比例原則
移到社會秩序維護法就好。你一旦罵人,那個人不爽報警,查證屬實,直接繳交罰金!這
樣就好。速審速決。
當然公然侮辱和妨礙名譽誹謗是不同的,只是公然侮辱案件實在太多,太浮濫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