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樹木長太快!台中女國道狂飆229公里 法

作者: RV (不要猜我密碼)   2024-04-20 09:44:07
※ 引述《gerychen (邪惡肥宅)》之銘言:
: 哈哈
: 這個規定真的很低能
: 定了道路限速
: 又要提前通知才能開單
: 那就是說實際的政策就是
: 我跟你講要拍照了你還超速
: 那我就要開你罰單了喔
: 所以超速罰單
: 其實罰的不是超速
: 罰的是不長眼的用路人
: 這不就代表
: 目前大部分道路的限速根本沒意義?
: 整條道路10公里都限速60
: 結果只有一小段50公尺有照相機
: 還要先提醒才能舉發
: 就是叫用路人其他路段都可以超速啊
: 這還不低能ㄇ?
對,台灣的速限真的很低能
用路人開到229還不撞死,可見台灣的速限規定真的很有問題
歐洲有些國家高速公路的速限叫建議速限
他們開車都很守規矩會保持安全距離及不佔用內線車道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在提升用路人便利性的,結果還要被速限制約
憲法賦予人民有自由遷徙的權力,我開心用229遷徙也是我的自由;真的發生事故,還有
民事賠償;撞傷、撞死人也有刑事。
台灣又不是獨裁專制國家,哪有事前限制人民自由,自由有相對責任,但這也是事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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