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官業務多根本是自找的吧

作者: weakerman (戴上耳機躲進世界的角落)   2024-04-20 09:59:15
※ 引述《oreoyum (oreo好吃)》之銘言:
: 法官業務會多
: 不就是因為法官自己總是輕放人犯
: 變相鼓勵犯罪
: 放任這些罪犯回到社會上繼續行凶做惡
: 最後又被抓回來給法官審理判刑
: 同一個人不斷犯罪
: 不斷進法院
: 自然法官的工作量就變多了
: 如果一開始就用最大刑期把犯人關到死
: 哪需要有這麼多業務
: 所以追根究底
: 法官根本沒資格抱怨自己的業務多
: 分明是因為自己怠忽職守造成的
: 我說的對不對

案件量多跟台灣法官的智障量刑也有關
隨便舉個例子
有個律師當街殺前女友
而且是在前女友媽媽的面前
拿刀捅了幾十刀致死
然後開始逃亡
逃亡期間還用自己法律專業
誤導警方辦案滅證
最後發現逃不了
就找當警察的親友"自首"
問題是根本不符合自首要件啊
怎麼看都該是惡行重大
應該要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但是法官還是輕判
這律師最後只關8年多
就出來當司改委員了
另外販售一級毒品
法定在台灣是無期徒刑起跳
但法官總是會找一堆理由減刑輕判
實際上會判超過15年的都是少數
結果還有法官嫌這樣太多
釋憲說無期徒刑起跳是
違反比例原則違憲
毒品分級就是比例原則了
但這些法匠卻還是嫌太重
更不要講詐騙那些的
絕大多數的累犯
根本關都沒關過
一面打官司一面騙
反正官司打完也是緩刑或關一年
就算是惡行重大的累犯
照理說應該要重判
但是法官也總能找出
最輕的刑度
最多的減刑理由
最大的多案折扣
搞到累犯也很有機會不用關
罪犯的生命也沒比較長
全部都重判關起來或槍斃
哪來那麼多案子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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