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讚人夫「超厲害的撐很久」 小三被告辯稱是「練瘋話」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吳姓女子與吳姓男子是夫妻(兩人皆姓吳),吳女去年
8月卻發現丈夫包包內有汽車旅館用品,在女性敏銳直覺下,她檢視汽車內的行車記錄器
,竟聽到陳姓女子,大讚吳男「超厲害的撐很久」,吳女怒提民事訴訟,向吳男與陳女索
賠100萬元,陳女辯稱這是兩人亂講話「練瘋話」,法官不採信辯詞,認定兩人有逾越正
常男女社交的交往,判決2人應賠償吳女40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女向台中地方法院,控告丈夫吳男與陳女侵害她的配偶權,她主張自己於
去年(2023年)8月25日,無意間發現吳男的包包內,有汽車旅館的用品,翌日(26日)
她檢視行車記錄器,發現吳男與陳姓女同事,在車內有鹹濕的對話,陳女甚至大讚吳男「
超厲害的撐很久啦」,吳男也自滿說「我的弟弟很厲害就對了」。
吳女進一步說,她聘僱徵信社人員調查,發現吳男於去年9月間謊稱要加班、跟同事聚餐
烤肉,卻是開車載著陳女入住旅店,或約會吃牛排,另外,兩人手機還有曖昧訊息,包括
陳女抱怨下體流血等,兩人侵害她的配偶權,她聲明應賠償100萬元。
吳男答辯說,汽車旅館用品是他出差時帶回,並非婚外情,與陳女到汽車旅館數小時,實
際上他只是載陳女去休息,他自己並未進入房間,至於吃牛排,是陳女幫他把拋錨汽車送
修,他請客回報陳女。
陳女則答辯說,兩人是一般同事,一同吃飯是正常社交活動,吳女私自檢閱吳男手機內容
,取得她與吳男非公開的對話紀錄,已經侵害她的隱私權,至於「超厲害的撐很久啦」等
對話,都是「練瘋話(指亂講話開玩笑)」。
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吳男與陳女有下列對話,吳男說「給妳欲仙欲死還想再死」、「我的
弟弟很厲害」,陳女也回答「超厲害的撐很久啦」,另外,陳女也曾告訴吳男,她可能懷
有吳男的胎兒,但因出血而未能順利懷孕,足以證明兩人的互動,已超乎社會一般異性友
人正當往來的程度,足以破壞吳女婚姻圓滿幸福。
至於賠償金額,法官認為,審酌雙方身分與收入等狀況,以及吳女受到的精神痛苦,吳女
請求賠償100萬元過高,應以40萬元為適當,判決兩人應賠償吳女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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