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司法改革難嗎?零成本無陣痛期改革法

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2024-04-23 21:25:05
※ 引述《qaz31415 (路人假)》之銘言:
: 發現了嗎?
: 竟然沒有考數學!
: 所以台灣法官、檢察官的邏輯常常很荒謬。
: 律師的邏輯理論上是不用在乎,
: 因為受影響的只有律師的客戶,
: 律師的邏輯荒謬對客戶來說不一定是壞事。
: 但是考慮到有公設辯護人的存在,
: 律師考試也應該考一下數學,
法律系背景的人邏輯之差,理組的人真的無法想像,
他們一直在講的妨礙名譽濫訟問題,其實就是個明例:
因為貶損他人社會地位,又有惡意,所以就有罪。
有看出來嗎?
幹你今天一個社會人,在社會走跳講的任何事,
怎麼可能不去貶損他人? 甚至於根本就是以貶損他人為工作內容,例如搶職位,
雖然還有惡意這個條件,
但你批評總統、立委、職位競爭者時,
誰沒有惡意來者?
你他媽大家都要是好人好事代表、講好話做好事的偉人/神經病 嗎?
這就是白馬非馬、
a包含於b, 不代表非a就非b,
很難嗎?
一點都不難!
但對這些從大一開始就關在圖書館背書、台式法學教育的法檢律而言,
真的很難,
你跟他講他也聽不懂,還不屑聽,
各位在報章看到的邏輯死掉判決內容,幾乎都是這種的。
這種東西,法律名詞叫做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但我可以跟各位報告:以這二個法則上訴,百分之百程序駁回!!!
一來是懶,
二來是他們真的不懂,畢竟邏輯死透透又透透的,才會上二審,
檢審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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